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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会受到哪些处罚

来源:www.zhongliu99.net  时间:2022-11-16 11:20   点击:308  编辑:温信   手机版

内容提要:【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的法律规定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会受到哪些处罚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会受到哪些处罚

1、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会被法院判处6个月以下的拘役,并处罚金数千元。

2、如果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或者营运车辆中有乘客的,会从重处罚,就是不能判处缓刑。

3、驾驶证是一定保不住了,因为只要醉酒驾驶,公安机关就会吊销驾驶证的。

4、《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5、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6、《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A2驾照实习有什么规定可以单独驾驶半挂牵引车吗

A2驾照实习期单独驾驶半挂牵引车不上商速是可以的。A2驾照实习的新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139号《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已经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6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七十四条 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

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的,应当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

第七十五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不得驾驶公共汽车、营运客车或者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以及载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机动车;驾驶的机动车不得牵引挂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在增加准驾车型后的实习期内,驾驶原准驾车型的机动车时不受上述限制。第七十九条 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一年实习期内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延长一年。在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但未达到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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