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工厂消防要求?
(1)大型机械加工厂房应为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并不得在车间内搭建其他简易建筑。
(2)对使用过的油抹布、油棉纱和沽油锯末。应集中放到有盖的金属筒(箱)内,每天进行处理。
(3)车间内严禁使用汽油、酒精等揩抹机床。洗涤零件后的残剩油料不得任意倒入下水道或地沟里,应倒在指定地点的盛器内,统一处理。
(4)车间内不得存放汽油。机汕、煤油的储存量不宜超过一天的用量,并存放在有盖的铁桶内。如储存量较大时,应专门设立储油间。储油间内不得存放其他可燃物,并保持室内通风良好,电气开关宜安装在室外的配电箱内。
(5)在车间内,由于使用火炉取暖不慎、用废油棉纱生火、乱扔烟头、火柴梗等往往会引起火灾。所以,对现场吸烟和火炉取暖等要严加管理。
(6)如需在车间内进行明火焊割作业时,应先检查周围环境,清除可燃物,并用耐火材料遮挡附近机床。同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监护,作业结束后,还应检查和消除残余的火种。
(7)对机床电气设备必须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不可带病运转。安装、拆除、检修、调试都必须由专业电工按规程操作。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应有可靠的接地,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Ω。
二、森林消防无人机原理?
森林消防无人机的原理:
1.采用红外热成像摄像机利用热成像原理,探测林区热辐射,通过不同目标温差实时成像,搭配了测温模块可全天候对林区扫描检测,当测得温度及温差数据符合林火特征时,系统发生报警,及时让防火值班人员掌握林区火灾隐患,及时制定灾害扑救方案等。
2.采用与环境信息相结合的综合监测,可以实时的了解当前监控点的风力、风向、温湿度、烟雾等数据,为森林防火指挥提供有力数据信息,满足当前森林防火的各种要求。
3.采用与地理信息系统(GIS)相结合,实现森林资源信息的可视化化管理,可以更加有效地为森林防火提供信息支持。
4.采用透雾成像技术。
三、江苏消防证考试流程?
江苏消防设施操作员考试流程如下:
1、材料准备:
考生下载并填写相关表格,准备报名所需材料。
2、报名【网上/现场】:
(1) 网上报名:
部分地区开通,考生可在规定期限内登录报名系统填写相关信息报名;
(2) 现场报名:
分为集体申报和直接申报。
集体申报:
考生在培训学校报名后再由培训学校统一到鉴定站申报鉴定;
直接申报:符合直接申报条件的考生按要求到鉴定站直接申报鉴定。
3、资格审查:
鉴定站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4、考务费缴纳:
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应根据当地的缴费方式缴纳相应报名费。
5、准考证打印:
一般由消防培训机构、单位或个人在准考证打印时限内(通常为考前半个月或考前一周时间内)自行登陆当地消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在信息核对无误后打印准考证。
6、考试:
分别在每年3、6、9、12月份的中下旬,笔试与面试同步开展,考试分为理论考试和实操考试,全部及格后方可拿证。
四、江苏无人机管理规定?
条件一:必须实名登记
除开微型无人机以外,所有的无人机都需要登记,并给无人机标明后登记标志。实名认证的信息要与飞行管理部门与公安部门双方共享。
条件二:熟知飞行法则
轻型无人机暂时不需要飞行证照,但必须了解并掌握无人机带来的相应的风险,必须遵守飞行法则,熟悉无人机的操作流程。轻型无人机在具备可靠的被监视能力、空域保持能力,且始终在机组目视视距内飞行的,在划设的允许飞行空域内不需要申请飞行计划。其如若有其他情况,则必须需要按照规定申请飞行计划。
条件三:限高飞行
除了在飞行管制部门在除重要目标、政府机关等重要区域需注意飞行高度,在机场、车站、广场等人口密集的区域,其高度通常上限也是不能超过120米的。
条件四:禁止夜间行驶
在原则上无人机是不能在夜间行驶的。无人机不得搭载违禁品、危险品等一些未经批准的物品,也不得向地面投掷物品、喷洒液体。新政策明确规定无人机禁止在移动车辆或者飞机上操控飞行。
五、江苏省消防条例全文?
江苏省消防条例
(1995年8月11日江苏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9年6月18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02年6月22日江苏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03年4月21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江苏省消防条例〉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2010年11月19日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防火、灭火和相关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应当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组成消防安全委员会,具体负责研究、指导本地区消防工作,协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公安派出所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负责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消防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消防工作人员,保障消防工作经费,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第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消防站建设、消防装备建设、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防监督管理、灭火、应急救援和执勤训练等消防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消防经费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在征收的建设工程项目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中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公共消防设施、设备建设。
第六条 维护消防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学习消防知识,预防火灾,保护消防设施,及时报告火警,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 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消防公益活动,对消防公益事业进行捐赠。
鼓励公民参加消防志愿服务组织,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第八条 对在防火、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或者举报违反消防安全行为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九条 每年11月为本省消防安全月,11月9日为消防日。
第二章 火灾预防
第十条 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并纳入城乡规划。乡镇人民政府编制的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应当包括消防内容。
消防规划不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应当及时修改。
消防规划确定的消防站建设用地和水上岸线不得挪作他用;确需变更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同意。
第十一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消防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并将公共消防设施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同步组织实施。开发区、科技园、产业园、旅游度假区等各类园区的管理机构,应当落实消防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
旧城改造应当同步规划建设公共消防设施,改善消防安全条件,满足灭火救援工作的需要;对城市易燃建筑密集区应当优先改造。
第十二条 建设项目应当符合消防规划确定的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不予核发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等重大火灾危险源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限期搬迁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三条 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和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执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等规定和消防技术标准,依法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质量负责。
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施工单位应当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规定的临时消防给水设施,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设置消防车通道并保持畅通,规范用火用电,消除火灾隐患。
六、2021江苏消防鉴定恢复了吗?
按照惯例,中级消防鉴定考试时间是每季度一次,分别是3月、6月、9月、12月中下旬举行,但是根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召开的《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部署会》的内容来看,今后的理论考试将不再是每季度一次的、租用社会单位场所纸质考试模式,大概率转为使用电脑进行理论机考。
2021年中级消防鉴定考试一直没有恢复考试的原因除了疫情的原因,还有一个原因是为了实现机考而需要进行设备升级,2021年3月,各省鉴定站已基本完成升级改造,部分省份已经验收通过,正在制定上报考试计划。
七、江苏消防鉴定站官网?
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门户网站(www.js119.com)由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宣传处主办,作为江苏省消防救援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江苏消防面向社会服务的窗口,是江苏消防总队和各市支队在互联网上发布消防信息和提供在线服务的综合平台。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门户网站开设“新闻、服务、公开、互动、党建、全民消防”等栏目版块,第一时间权威发布消防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政策文件,面向社会提供与消防相关的职能服务,建设基于互联网的消防与公众互动交流新渠道。
欢迎广大公众对本网站建设积极献计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此外,关注“江苏消防”微信公众号,学习消防知识、了解救灾技能,获取更多消防资讯。
地址:南京市龙江小区月光广场6号
八、消防工程师江苏报考时间?
谢邀,全国的报考时间基本都相同,按照往年的惯例,今年这个时候应该出报考通知了。但是今年相对晚一些,预计8月20左右开始报名。
报名的时间一般持续两个星期,所以不用着急,只要条件符合肯定能报上,现在可以做一些准备工作了,比如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好账号,上传照片,建议好开工作证明单位等。只要报考通知一出来就可以按照上面要求的时间节点着手办理了。
如果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私信我或者看我发表的关于消防备考的文章。一天好!
九、江苏有森林消防总队吗?
没有
森林消防队伍目前在全国有9个省级的建制总队,分别是:黑龙江森林消防总队,吉林森林消防总队,新疆森林消防总队,内蒙古森林消防总队,甘肃森林消防总队,西藏森林消防总队,福建森林消防总队,云南森林消防总队,四川森林消防总队。
另外,森林消防局机动支队每年会在湖南、湖北、江西、安徽派驻一个大队作为该省的森林消防应急分队;每年上半年(或根据火险形势延长)森林消防队伍会在山西(五台山)、陕西(秦岭和黄陵)、河北(塞罕坝)和重庆市派出驻防分队,担负这些地区和周边森林防火紧要期的执勤巡护和灭火任务。
十、江苏省消防验收实施条例?
江苏省消防条例 (9)
建设工程经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抽查不合格,或者被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及时通知同级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建设、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于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消防安全检查决定:
(一)场所的设置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和消防技术标准;
(二)场所使用的消防产品是否合格,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是否符合标准;
(三)场所建筑消防设施是否经检测合格;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完善;
(五)员工是否已经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等人员是否按规定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六)其他依法应当检查的内容。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已经消防安全检查合格的公众聚集场所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依法处理,并通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
第四十九条 实施消防监督检查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出示证件。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可以进入单位、场所进行检查,测试消防设施,调阅有关资料,询问、了解有关情况。对检查发现的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火灾隐患,依照有关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不合格消防产品、器材予以查封、扣押,并依法处理。
监督检查应当尽量避免或者减少对被检查单位、场所正常的工作、生活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工作人员、公安派出所民警和地方消防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方可从事消防监督检查工作。
第五十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实施临时查封、强制清除等行政强制前,应当书面督促催告违法行为人自行履行义务。
临时查封、强制清除涉及范围较广,人数较多,对生产、生活影响较大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报请所属公安机关组织实施;需要其他部门配合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提出意见,由所属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强制清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违法行为人拒不承担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根据公共消防安全需要,可以公布火灾隐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不合格消防产品以及防火性能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材料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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