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卡之家

起重机行业质量体系(起重机行业质量体系要求)

来源:www.zhongliu99.net  时间:2022-12-22 10:43   点击:176  编辑:Admin   手机版

1. 起重机行业质量体系要求

(1)、起重吊装检查评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的规定。

(2)、起重吊装检查评定保证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起重机械、钢丝绳与地锚、索具、作业环境、作业人员。一般项目应包括:起重吊装、高处作业、构件码放、警戒监护。

2. 起重机总质量包括

不是100吨吊车,是70吨吊车。

3. 起重机行业质量体系要求是什么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制造许可证、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国际标准产品标志证书、国际标准认可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信用等级证书、计量合格确认证书,

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产品检验报告、特种设备型式实验报告、产品业绩表。愿对你有帮助

4. 起重机质量标准

双梁起重机16.5以下加700mm,16.5m以上加610mm, 单梁的加2700mm。

相关说明

桥式起重机是横架于车间、仓库和料场上空进行物料吊运的起重设备。由于它的两端坐落在高大的水泥柱或者金属支架上,形状似桥。桥式起重机的桥架沿铺设在两侧高架上的轨道纵向运行,可以充分利用桥架下面的空间吊运物料,不受地面设备的阻碍。它是使用范围最广、数量最多的一种起重机械。

桥架在高架轨道上运行的一种桥架型起重机,又称天车。桥式起重机的桥架沿铺设在两侧高架上的轨道纵向运行,起重小车沿铺设在桥架上的轨道横向运行,构成一矩形的工作范围,就可以充分利用桥架下面的空间吊运物料,不受地面设备的阻碍。这种起重机广泛用在室内外仓库、厂房、码头和露天贮料场等处。

5. 起重机质量保证体系文件

1.1 结构件的布置

应便于检查、维修和排水。

1.2 结构件焊接要求

1.2.1 主要受力构件,如主梁、端梁、支腿、塔架、臂架等,其对接焊缝质量不得低于JB928—67《焊缝射线探伤标准》中二级焊缝,或JB1152—81《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探伤》中一级焊缝的规定。

1.2.2 焊条、焊丝和焊剂应与被焊接件的材料相适应。

1.2.3 焊条应符合GB981—76《低碳钢及低合金高强度钢焊条》的规定:焊缝应符合GB985—80《手工电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与GB986—80《埋弧焊焊接接头的基本型式与尺寸》的规定。

1.2.4 焊接工作必须由考试合格的焊工担任。主要受力构件的焊缝附近必须打上焊工代号钢印。

1.3 高强度螺栓连接

必须按设计技术要求处理并用专用工具拧紧。

1.4 司机室

1.4.1 司机室必须安全可靠。司机室与悬挂或支承部分的连接必须牢固。

1.4.2 司机室的顶部应能承受2.5kN/立方米(250kgf/平方米)的静载荷。

1.4.3 有高温、有尘、有毒等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应设封闭式司机室。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应设防风、防雨、防晒的司机室。

1.4.4 开式司机室应设有高度不小于1050mm的栏杆,并应可靠地围护起来。

1.4.5 除流动式起重机外,司机室内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m。

1.4.6 除流动式起重机外,司机室外面有走台时,门应向外开;司机室外面没有走台时,门应向里开。司机室外有无走台都可采用滑动式拉门。

司机室底面与下方地面、通道、走台等距离超过2m时,一般应设置走台。

1.4.7 除流动式起重机和司机底部都无碰人危险的起动机外,与起重机一起移动的司机室,其底面距下方地面、通道、走台等净空高度不应小于2m。

1.4.8 桥式起重机司机室,一般应设在无导电裸滑线的一侧。

1.4.9 司机室的构造与布置,应使司机对工作范围具有良好的视野,并便于操作和维修。

司机室应保证在事故状态下,司机能安全地撤出,或避免事故对司机的危害。

1.4.10 司机室窗子的布置,应使所有的窗玻璃都能安全地擦净。

窗玻璃应采用钢化玻璃或夹层玻璃,并应只能从司机室里面安装。

1.4.11 内部工作温度高于35℃的和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起重机如冶金用的起重机司机室应设降温装置。

工作温度低于5℃的司机室,应设安全可靠的采暖设备。

1.4.12 在高温环境直接受热辐射的司机室,应设有效的隔热层。受热辐射的窗玻璃应采用防红外线辐射的钢化玻璃。

1.4.13 司机室应设有舒适可调的座椅、门锁、灭火器和电铃或警报器,必要时还应设置通讯联系装置。

1.5 栏杆

高度应为1050mm,并应设有间距为350mm的水平横杆。底部应设置高度不小于70mm的围护板。

栏杆上任何一处都应能承受1kN(100kgf)来自任何方向的载荷而不产生塑性变形。

因在空中润滑或维修,而在臂架上设的栏杆,其扶手应能悬挂安全带挂钩,并应能承受4.5kN(450kgf)的载荷而不被破坏。

1.6 直立梯

梯级间距宜为300mm,所有梯级间距应相等;踏杆距前方立面不应小于150mm,梯宽不应小于300mm。

当高度大于10m时,应每隔6~8m设休息平台;当高度大于5m时,应从2m起装设直径为650~800mm的安全圈,相邻两圈间距为500mm。安全圈之间,应用5根均匀分布的纵向连杆连接。

安全圈的任何位置都应能承受1kN(100kgf)的力而不破断。

直立梯通向边缘敞开的上层平台时,梯两侧扶手顶端比最高一级踏杆,应高出1050mm,扶手顶端应向平台弯曲。

1.7 斜梯

应按表1的要求设置,在整架斜梯中,所有梯级间距应相等。

斜梯高度大于10m时,应在7.5m处设休息平台。在以后的高度上,每隔6~10m设休息平台。

梯侧应设栏杆。

表1 对斜梯的要求

与水平面夹角(°)|20 |35 |40 |45 |50 |55 |60 |65

------------------|------|------|------|------|------|------|------|------

梯级间距(mm) |160|175|185|200|210|225|235|245

踏板宽度(mm) |310|280|249|226|208|180|160|145

1.8 起重机上的走台

宽度(由栏杆到移动部分的最大界限之间的距离)对电动起重机不应小于500mm,对人力驱动的起重机不应小于400mm。

上空有相对移动构件或物体的走台,其净空高度不应小于1800mm。

走台应能承受3kN(300kgf)移动的集中载荷而无塑性变形。

1.9 防滑

梯子踏板、走台平面应有防滑性能。

1.10 金属结构的报废

1.10.1 主要受力构件失去整体稳定性时不应修复,应报废。

1.10.2 主要受力构件发生腐蚀时,应进行检查和测量。当承载能力降低至原设计承载能力的87%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对无计算能力的使用单位,当主要受力构件断面腐蚀达原厚度的10%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1.10.3 主要受力构件产生裂纹时,应根据受力情况和裂纹情况采取阻止裂纹继续扩展的措施,并采取加强或改变应力分布的措施,或停止使用。

1.10.4 主要受力构件因产生塑性变形,使工作机构不能正常地安全运行时,如不能修复,应报废。

对于一般桥式类型起重机,当小车处于跨中,并且在额定载荷下,主梁跨中的下挠

1值在水平线下,达到跨度的------时,如不能700修复,应报废。

6. 起重机行业标准

单梁桥式起重机检验需要满足标准:

GB1306电动单梁桥式起重机

GB2603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双梁桥式起重机检验需要满足标准:

GB14403电动双梁桥式起重机

起重机设计都要满足GB3811起重机设计规范。GB6067起重机安全规程。

如果是防爆桥式起重机,需满足防爆标准JB5897。

7. 起重机行业质量体系要求标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第一、设备购置。企业购置特种设备时,一定要审查生产厂家是否取得特种设备制生产许可证、设备性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时,也要选择有资质单位进行,施工前要督促施工单位到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开工告知,接受检验机构的安装监检,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设备登记。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后 30 日内,要到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将登记标志置于设备的显著位置。【办理使用登记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五项:⑴使用登记表(一式两份);⑵含有使用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证明,如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等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印章);⑶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含产品数量表、车用气瓶安装合格证明);⑷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报告;⑸锅炉登记还要提供能效证明文件。】未按时办理使用登记的,依据特设法第83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设备检验。根据特设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也要定期进行校验。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依据特设法第84条规定“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设备操作。按照特设法规定,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检验检测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使用单位不按规定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作业人员,未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的,依据特设法第86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或停产停业整顿,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需要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和作业人员证》的常用设备操作人员有七类:⑴特种设备专职安全管理员;⑵司炉工(B级及以下全自动锅炉巡查人员需要持证);⑶快开门式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人员、氧舱维护保养人员;⑷气瓶充装工;⑸起重机指挥人员、带驾驶舱的起重机操作人员;⑹大型游乐设施操作人员;⑺叉车司机、观光车司机。

【符合下列六个条件之一的使用单位,需要配备专职的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和作业人员证》的安全管理员:⑴使用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Pa锅炉的;⑵使用5台以上(含)第Ⅲ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⑶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的;⑷使用10公里以上(含)工业管道的;⑸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客运拖牵索道,或者大型游乐设施的;⑹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20台以上(含)的。】

第五,设备状态变更。受企业生产状况、设备使用寿命等影响,特种设备使用状态常常处于动态过程,如:停用、注销、报废,以及移装、改造等,设备状态变更均要按规定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⑴设备停用:特种设备拟停用1年以上的,要办理停用手续,停用设备要设置停用标志,重新启用时要进行检查,超过检验有效期的须经检验合格,到登记管理部门办理启用手续,方可继续使用。⑵设备注销:注销的设备可以作变买、转让处理,需要携带特种设备的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证(叉车的牌照)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换取设备注销证明,再将注销证明、设备出厂资料一同随设备进行转让。⑶设备报废,无使用价值,或达到报废年限的设备要采取去功能化处理,并办理报废手续,防止设备重新流入市场。⑷设备移装、改造(修理),都要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企业不得私自进行,否则违法了特设法,移装、改造(修理)均需要履行告知、检验、重新登记等手续。

第六,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管理使用规则》要求,建立健全4类安全管理档案:⑴技术档案:一台设备一份档案,包括设备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安装改造维修等施工资料、使用登记表、使用登记证等;⑵制度管理档案:包括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设备操作规程、岗位职责、应急预案及演练资料、隐患管理台账等;⑶检验检测档案:包括设备台账、安全附件台账、设备定期检验报告、安全附件(仪表)检验检定报告等;⑷人员管理档案:包括作业人员台账、作业人员证原件(有单位聘用记录)或复印件、安全教育培训记录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需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⑴使用电站锅炉或者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的;⑵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电梯的,或者在公众聚集场所使用30台以上(含)电梯的;⑶使用10台以(含)大型游乐设施的,或者10台以上(含)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⑷使用客运架空索道,或者客运缆车的;⑸使用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50台以上(含)。】

8. 起重机行业质量体系要求有哪些

依据: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

1、必须编制吊装作业施工组织设计,并应充分考虑施工现场的环境、道路、架空电线等情况。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作业中,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改。

2、参加起重吊装的人员应经过严格培训,取得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3、作业前,应检查起重吊装所使用的起重机滑轮、吊索、卡环和地锚等,应确保其完好,符合安全要求。

4、起重作业人员必须穿防滑鞋、戴安全帽,高处作业应佩挂安全带,并应系挂可靠和严格遵守高挂低用。

5、吊装作业区四周应设置明显标志,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6、起重设备通行的道路应平整坚实。

7、登高梯子的上端应予固定,高空用的吊篮和临时工作台应绑扎牢靠。吊篮和工作台的脚手板应铺平绑牢,严禁出现探头板。吊移操作平台时,平台上面严禁站人。

8、绑扎所用的吊索、卡环、绳扣等的规格应按计算确定。

9、起吊前,应对起重机钢绳及连接部位和索具设备进行检查。

10、高空吊装屋架、梁和斜吊法吊装柱时,应于构件两端绑扎溜绳,由操作人员控制构件的平衡和稳定。

11、构件吊装和翻身扶直时的吊点必须符合设计规定。异型构件或无设计规定时,应经计算确定,并保证使构件起吊平稳。

12、安装所使用的螺栓、钢楔(或木楔)、钢垫板、垫木和电焊条等的材质应符合设计要求的材质标准及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

13、吊装大、重、新结构构件和采用新的吊装工艺时,应先进行试吊,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起吊。

14、大雨天、雾天、大雪天及六级以上大风天等恶劣天气应停止吊装作业。事后应及时清理冰雪并应采取防滑和防漏电措施。雨雪过后作业前,应先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5、吊起的构件应确保在起重机吊杆顶的正下方,严禁采用斜拉、斜吊,严禁起吊埋于地下或粘结在地面上的构件。

16、起重机靠近架空输电线路作业或在架空输电线路下行走时,必须与架空输电线始终保持不小于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规定的安全距离。当需要在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范围内进行作业时,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保护措施,并应经供电部门审查批准。

17、采用双机抬吊时,宜选用同类型或性能相近的起重机,负载分配应合理,单机载荷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的80%.两机应协调起吊和就位,起吊的速度应平稳缓慢。

18、严禁超载吊装和起吊重量不明的重大构件和设备。

19、起吊过程中,在起重机行走、回转、俯仰吊臂、起落吊钩等动作前,起重司机应鸣声示意。一次只宜进行一个动作,待前一动作结束后,再进行下一动作。

20、开始起吊时,应先将构件吊离地面200~300mm后停止起吊,并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装置的可靠性、构件的平衡性和绑扎的牢固性等,待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已吊起的构件不得长久停滞在空中。

21、严禁在吊起的构件上行走或站立,不得用起重机载运人员,不得在构件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

22、起吊时不得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回转时动作应平稳,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

23、严禁在已吊起的构件下面或起重臂下旋转范围内作业或行走。

24、因故(天气、下班、停电等)对吊装中未形成空间稳定体系的部分,应采取有效的加固措施。

25、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和零配件等,必须放在工具袋(盒)内,严防掉落,并严禁上下抛掷。

26、吊装中的焊接作业应选择合理的焊接工艺,避免发生过大的变形,冬季焊接应有焊前预热(包括焊条预热)措施,焊接时应有防风防水措施,焊后应有保温措施。

27、已安装好的结构构件,未经有关设计和技术部门批准不得用作受力支承点和在构件上随意凿洞开孔。不得在其上堆放超过设计荷载的施工荷载。

28、永久固定的连接,应经过严格检查,并确保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固定工具。

29、高处安装中的电、气焊作业,应严格采取安全防火措施,在作业处下面周围10m范围内不得有人。

30、对起吊物进行移动、吊升、停止、安装时的全过程应用旗语或通用手势信号进行指挥,信号不明不得起动,上下相互协调联系应采用对讲机。

9. 起重机制造标准

汽车吊理论吨位乘以3,再除以要吊的重量能得出距离,除以距离能得出重量,但是吊车的实际能力达不到计算出来的结果,还要把主臂的重量和吊钩的重量算上。

所需要吊装物体的重量为11t,吊装时安装的管道中心距离吊车的中心为8m。需要选择什么型号的吊车计算如下:

a、25t吊车的最大起重吨位计算

25t×3=75

75/8=9.375t

9.35t×75%=7.03t

采用25t吊车,工作幅度8m,最大起重吨位为7t。

dn250的管道重量计算,管道壁厚为12mm,每节长度为11mm;故每根管道重量为0.849t。

25t吊车:7.03t>0.849 t;

所以选择采用25t吊车完成此次管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用户名: 验证码: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