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履带吊机安全技术规范
1、起重机的主要工作性能应达到额定指标。
2、各操纵杆动作应灵活,回位应正确。
3、回转机构各部间隙调整应适当,回转时不应有明显晃动或抖动,并具有滑转性能,行走时转台应能锁定。
4、行走链条不应有偏磨、损伤;上部履带挠度应在40~60mm之间。
5、起重机的行驶跑偏量(前进或后退20m的轨迹偏差)不应大于25cm.
6、司机室在门窗关闭的状态下司机耳旁噪声不应大于85dB(A)。
7、行走转向应灵活,操作应轻便。
8、起重机设置的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高度限位器等安全装置工作应可靠有效。
9、安全装置检查规定:
1)液压系统中应设有防止过载和液压冲击的安全装置,安全溢流阀的调整压力不得大于系统额定工作压力的110%;系统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得大于液压泵的额定压力;
2)液压系统中,限制负载下降速度、保持工作机构平稳下降和微动下降的平衡阀应可靠有效;
3)各液压阀不应有内外泄漏,工作应可靠有效;
4)所有外露的传动部件均应装设防护罩且固定牢靠;制动器应装有防雨罩;
5)起重机应设幅度限位装置和防止起重臂后倾装置,且工作可靠有效;
6)起重机应装有读数清晰的幅度指示器(角度指示器)。
2. 履带吊机安全技术规范最新版
、起重吊装作业前,必须编制吊装作业专项施工方案。(JGJ 276-2012第3.0.1条)
2、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建质[2009]87号第八条)
3、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按规定组织专家论证。(建质[2009]87号第五条)
4、暂停作业时应对吊装作业中未形成稳定的结构进行临时固定。(JGJ 276-2012第3.0.19条)
5、临时固定的构件完成永久固定,方可解除临时固定措施。(JGJ 276-2012第3.0.23条)
作业环境
起重机行走作业处地面承载能力应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
1、起重设备通行的道路应平整,承载力应满足设备通行要求。(JGJ 276-2012第3.0.5条)
2、履带式起重机自重大,接地压力高,作业时重心变化大,对停放地面要有较高要求,以保证安全。
(JGJ 33—2001第4.2.1条)
3、轮式起重机作业前需将支腿垫实和调整好。(JGJ 33—2001第4.3.4条)
起重机与架空线路安全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
起重机严禁越过无防护设施的外电架空线路作业。在外电架空线路附近吊装时,起重机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在最大偏斜时与架空线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规定。
作业人员
起重机司机应持持证上岗,且证件与操作机型应一致;
起重吊装作业应设置专职信号指挥和司索人员。
设置要求:
1、起重机操作人员、起重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资格证书上岗。严禁非起重机驾驶人员驾驶、操作起重机。(JGJ 276-2012第3.0.2条)
2、对起吊物进行移动、吊升、停止、安装时的全过程应用旗语或通用手势信号进行指挥,信号不明不得起动,上下联系相互协调,也可采用通信工具。(JGJ 276-2012第3.0.24 条)
作业前应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形成文字记录。
3. 履带吊装作业安全规范
答:履带吊是可以吊着物件行走的,但是接近满负荷时是不允许的,因为吊物行走中,由于吊钩的不停晃动,使履带吊的稳定性受到一定的冲击力的影响,甚至会使重量成几倍的变化,增加倾翻的可能,特别是上坡要顺走,下坡要倒着走。
4. 履带吊机操作规程
升臂:手臂向一侧水平伸直,拇指朝上,余指握拢,小臂向上摆动。
降臂:手臂向一侧水平伸直,拇指朝下,余指握拢,小臂向下摆动。
转臂:手臂水平伸直,指向应转臂的方向,拇指伸出,余指握拢,以腕部为轴转动。
微微升臂:一只小臂置于胸前一侧,五指伸直,手心朝下,保持不动。另一只手的拇指对着前手手心,余指握拢,做上下移动。
微微降臂:一只小臂置于胸前一侧,五指伸直,手心朝上,保持不动,另一只手的拇指对着前手手。
5. 履带吊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先导的操作,分左手柄和右手柄。
左手柄的操作是:向左摆动,转台向左转动;向右摆动,转台向右转动;向前摆动,主臂升或者副钩下降;向后摆动,主臂缩或者副钩上升;左手柄前后方向的动作取决于上车驾驶室的升缩和副卷切换开关,当按到升缩臂工作模式时,对应的动作时主臂升缩,当切换到副卷工作模式时,对应的动作是副钩提升和下降,若您不明白是什么工作模式,可以在显示屏上看。
右手柄的操作是:向左摆动,变幅起升;向右摆动,变幅下降;向前摆动,主钩下降;向后摆动,主钩上升。
左右手柄上的两个按键为喇叭按钮和自由滑转按钮(一般吨位比较大的才有,不知道你的有没有配这功能),还有就是两个手柄中间有个开关,那是个保险开关,操作时,只有握住那个开关,所有动作才可以操作,不然就没动作,设这个开关是为了防止不小心碰到操作手柄,安全第一。
6. 吊机作业安全规范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中十不吊是,指挥信号不清不能吊,重量不清及超负荷不能吊,重物捆绑不牢不能吊,重物斜拉斜拽不能吊,深埋在地下的重物不能吊,现场灯光昏暗指挥人员看不清司机,司机看不清指挥人员不能吊,遇有五级以上大风,及大雪恶劣天气不能吊,起重机臂杆上有人不能吊,带有楞角的物件没有防护垫不能吊
7. 履带吊机安全技术规范有哪些
常用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为了保证各种起重机都能安全、可靠地工作,《起重机械安全规程》规定应装备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共24种,分述如下:
1、超载限制器
作用:超载限制器的综合误差,不应大于8%。当载荷达到额定载荷的90%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起重量超过额定起重量时,能自动切断起升动力源,并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应装:额定起重量大于20t的桥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lot的门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门座起重机。
宜装:额定起重量3-20t的桥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5-10t的门式起重机、起重力矩小于25t·m的塔式起重机。
2、力矩限制器
作用:力矩限制器的综合误差不应大于10%。当载荷力矩达到额定起重力矩时,能自动切断起升或变幅的动力源,并发出禁止性报警信号。
应装:起重量等于或大于16t的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和履带起重机、起重能力等于或大于25t·m的塔式起重机。
宜装:起重量小于16t的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和铁路起重机。
3、上升极限位置限制器
作用:必须保证当吊具起升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起升的动力源。
应装:一切类型起重机。
4、下降极限位置限制器
作用:在吊具可能低于下限位置的工作条件下,应保证吊具下降到下限极限位置时,能自动切断下降的动力源,以保证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不少于设计所规定的圈数。
应装:桥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根据需要。
5、运行极限位置限制器
作用:应保证机构在其运动到极限位置时,自动切断前进的动力源并停止运动。
应装: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大车和小车,门座起重机的吊臂在运行的极限位置。
6、偏斜调整和显示装置
作用:当两端支腿因前进速度不同而发生偏斜时,能将偏斜情况向司机指示出来,使偏斜得到调整。
宜装:跨度等于或大于40m的门式起重机。
7、幅度指示器
作用:应保证具有变幅机构的起重机能正确指示吊具所在的幅度。
应装: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
8、联锁保护装置
作用:动臂的支持停止器与动臂变幅机构之间,使停止器在撤去支承作用前,变幅机构不能开动。
应装:塔式起重机。
作用:进入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门和由司机室登上桥架的舱口门,当门打开时,起重机的运行机构不能开动。司机室设在运动部分时,进入司机室的通道口的门打开时,运行机构不能开动。
应装:桥式起重机。
9、水平仪
作用:应具有检查打支腿的起重机倾斜度的良好性能。
应装:起重量等于或大于16t的汽车起重机和轮胎起重机。
10、防止吊臂后倾装置
作用:应保证当变幅机构的行程开关失灵时,能阻止吊臂后倾。
应装: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动臂变幅的塔式起重机;
11、极限力矩限制装置
作用:当旋转阻力矩大于设计规定的力矩时,能发生滑动而起保护作用。
应装:塔式起重机和门座起重机在旋转机构有可能自锁时。
12、缓冲器
作用:应具有吸收运动机构的能量并减少冲击的良好性能。
应装:在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大车、小车运行机构或轨道端部,在门座起重机的变幅机构中。
13、夹轨钳、锚定装置、铁鞋
作用:对于在轨道上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其夹轨钳及锚定装置或铁鞋应能各自独立承受非工作状态下的最大风力,而不致被吹动。
应装: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
宜装:露天工作的桥式起重机。
14、风速风级报警器
作用:在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当风力大于6级时能发出报警信号并宜有瞬时风速风级的显示能力。在沿海工作的起重机,可定为当风力大于7级时发出报警信号。
应装:臂架铰点高度大于50m的塔式起重机,高度等于或大于30m的门座起重机。
15、支腿回缩锁定装置
作用:工作时需打支腿的移动式起重机,当支腿回缩后能可靠地锁定。
应装: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铁路起重机。
16、回转定位装置
作用:移动式起重机在整机行驶时,使上车保持在固定位置。
应装: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
17、登机信号按钮
作用:装于起重机易于触及的安全位置,使司机能知道有人登机。
宜装:具有司机室的桥式起重机,司机室在上部且设在运动部分的塔式起重机,司机室设于运动部分的门座起重机。
18、防倾翻安全钩
作用:当小车检修时不能倾翻。
应装:单主梁并在主梁一侧落钩的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安装在小车架上。
19、检修吊笼
作用:用于高空中导电滑线的检修,其可靠性应不低于司机室。
应装:桥式起重机靠近滑线一侧。
20、扫轨板和支承架
作用:防止异物进入大车走轮下而造成起重机出轨以及轮轴折断时车轮滚出伤人,扫轨板距轨面不应大于lomm,支承架距轨面不应大于20mm,两者合为一体时距轨面不应大于lomm o
应装:桥式起重机和门式起重机的大车运行机构、塔式起重机、门座起 重机。
21、轨道端部止档
作用:防止起重机脱轨。
应装: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
22、导电滑线防护板
作用:防止触电。
应装:桥式起重机司机室位于大车滑线端时,通向起重机的梯子和走台与滑线间应设防护板;桥式起重机大车滑线端的端梁下,应设置防护板,以防止吊具或钢丝绳与滑线的意外接触;桥式起重机作多层布置时,下层起重机的滑线应沿全长设置防护板;其他使用滑线的起重机,对易发生触电的部位应设防护装置。
23、裸露的活动零部件的防护罩
作用:起重机上外露的、有伤人可能的活动零部件,如开式齿轮、联轴器传动轴、链轮、链条、传动带、皮带轮等,加以防护。
应装:按上述要求,各种类型起重机均应安装防护罩。
宜装: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主梁上不常有人攀登的运行机构。
24、电气设备的防雨罩
各种露天工作的起重机的电气设备,均应装防雨罩。
上述24种安全防护装置,在设计制造起重机时就应配备。起重机使用时也应始终处于良好、有效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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